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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热点难点解析
暨法典时代合同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的培训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3-05-03    字号【 】    点击次数:     【关闭】

2023年4月中旬,当我看到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热点难点解析暨法典时代合同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的课表,上面几位授课老师都是让人敬重的司法系统法官、人民大学教授、立法机构权威专家、司法解释核心专家组成员,我就对这次培训充满了期待。一晃,我已经结束了此次培训的研修学习,坐上了返回鄂尔多斯市的飞机。此刻,当我回想这四天的培训时,内心依旧十分激动。八位老师干货满满的授课让我听得意犹未尽、受益匪浅、收获颇多。下面,我将回顾本次培训的内容,谈谈自己参加本次培训的诸多收获以及参加本次培训后的思考和感悟。

一、回顾与收获

首日

上午授课的是来自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资深法官,授课主题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裁判实践-结合最新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官通过讲解法律条文,并通过其在多年实务操作中处理的案例,为我们讲述了金融案件的特点与发展趋势、审判理念、涉金融合同纠纷的若干难点问题多个话题。通过老师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的讲解,让我对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并为今后遇到该类案件实操提供了更好的指引。

下午授课的是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某庭的审判长,在其执业期间,经手过大量复杂、前沿的建设工程案件,本次授课的主要内容是“民法典视眼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审判实务-实际施工人及优先受偿权疑难问题”。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它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条文字数最多的一部法律。该部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都是一整个国家”,说明我们中国的民法典是一部保障权利、关注民生的法典,这是对民法精神最精准的概括。该法官通过《民法典》对于建设工程案件审理影响、合同效力与实际施工人的保护、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三个部分为我们讲解了在面对此类涉及法律纠纷且复杂的案件时应当如何操作。该法官在讲解中灵活引用了大量相关案例并分享了自己做法官这些年丰富的审判经验,深入浅出的剖析了这个较为繁琐复杂的课题。

第二天

第二天上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合同法学者杨立新老师为我们讲述“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疑难热点问题解析:合同的效力”。作为知名的立法专家,杨律师站在一个宏观的、统筹的、具有相当高度的视角上为我们分析了合同领域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将要出台的司法解释新规定。让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律师应当如何应对合同领域最前沿的变革及新的机遇。

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老师为我们讲述“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疑难热点问题解析: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石老师采用基本知识点与案例问题相结合的方式,为我们详细讲解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合同解除、抵销权行使等法律知识,同时石老师对上述法律条款进行了透彻的分析。石老师的授课让我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认识不仅仅停留在基本概念的了解上,而是在实操上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

第三天

上午的授课宋江涛老师是国家立法机构权威专家,授课主题是“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疑难热点问题解析: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宋老师通过《民法典》与《合同法》不一致的法条进行了对比,让我对于相关法条有了更好的掌握,也为今后在工作中遇到类似的案件应该如何处理提供了更清晰的思路和更准确地判断。

下午授课的法官则是围绕“《民法典》视野下的合同效力诉讼实务探讨”为我们进行了讲解。主要包括:合同内容违法与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规则的理解与适用,刑民交叉下的主从合同效力,合同报批条款的效力与责任,处分权、合同效力与履行。法官从司法审判人员的视角,借以大量的案例及诸多立案、时代背景,将上述这些在实务中存在争议的问题为我们一一作了解答。

最后一天

最后一天的授课老师是两位知名教授、学者,一位是任教于人民大学的高圣平教授,另一位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朱广新主任,他也是司法解释核心专家组成员。高教授作为资深学者,通过四部分内容与我们分享、探讨了民法典实施以来,担保纠纷裁判的新发展。作为集团公司的一名法务,让我非常感兴趣的是公司担保问题,主要有: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效果归属,担保合同对公司不生效力的法律后果,豁免公司担保决议的具体情形,公司担保中的无权代理,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特别规定。高教授以法条和案例相结合的授课方式使我了解了现今学术界对《公司法》和担保法律条款关注的热点。

下午开课的朱老师授课的主要内容是“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疑难热点问题解析:合同的保全、变更和转让”。朱老师作为本次培训的压轴演讲嘉宾,通过九个方面的内容全面具体地阐述了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的重点内容。朱老师扎实的民商法理论功底、严密强大的逻辑思辨能力、有条不紊的演讲方式在现场成功圈粉无数,也让我内心对其充满了敬仰。课程结束的时候,我有一种刚参加完一场头脑风暴的感觉,意犹未尽,回味无穷。

二、思考与感悟

通过这四天的培训学习,我收获了很多知识,许多内容也引发了我对于律师执业的思考,有一些心得。下面我谈谈自己的思考与感悟:

(一)扎实基本功,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不论律师多么会营销自己,多么会对外展示自己的口才,在接到案子时,最重要的是能够为客户解决问题。扎实的理论功底是一项基本功,只有基本功打牢了,才能通过其他的技巧锦上添花。扎实的基本功还体现在律师在法律条文适用上的选择,当几个法律条文都适用的情况下,律师要选择最准确、最有利于当事人的那一条,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因此适当阅读民法典、公司法等民商事理论教材,夯实自己的法学功底,将自己的基本功锻炼的更牢固是成为一名好律师的基础。

(二)利用“法官思维”思考、办案

法官思维不同于律师思维,既包括法官在一个案件中如何分析、思考、裁判案件的逻辑思维,大数据时代法院内部系统及检方可以行使抗诉权等对法官裁量幅度的约束思维,也包括律师在提交的起诉材料中给法官留下的第一印象。因此,在代理案件时首先一定要注重文书的准备,对证据材料要有逻辑的进行编排整理,对各项证据的标识要准确,让法官能够快速、精准地找到每一项证据,方便其阅读,为其节约时间;文书材料的制作要整洁、清晰、美观、大方,让法官在每天繁重的工作中能对你提交的材料产生好感,认真、相互尊重的态度很重要。

另外,对于刚入行的律师,要多查阅各类案件的判决,每一种情形的案例通过关键词的检索找出一定数量的判决书,学习理解在这类案件中,法官拨开纷繁复杂的事实所关注的、在处理该类问题上的要点。法官在审理同一类案件时一般会有相同的逻辑主线,多读判决书可以让我们快速领会法官的审判思路,学习、理解“法官思维”,让自己在将来接手处理同类型案件时能从法官的角度先做一个预判,并以此准备材料。

(三)关注最高法院公报、指导案例、最高院法官针对不同部门法出版的理解与适用书籍及相关新闻,了解最新审判思想、动向。

法律具有政治性和导向性,其目标除了要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宏观上还要能够维护统治阶级所提倡的社会价值,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律师作为法律的守护者与实践者,思想意识上要有一定高度,要关注最高法院公报、指导案例及最高院法官针对不同部门法出版的理解与适用书籍及相关新闻,时刻了解和把握最新的审判思想和动向。同时,最高院公布的指导案例裁判要旨在形式上已经是一种“法源”,下级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必须无条件执行;而公报的案例虽然没有强制效力,但作为经最高院认可的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典型案例,也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可以在办案时提交法庭作为参考。作为律师,多关注这些公报、案例、书籍和新闻,对我们办理具体案件很有帮助。

通过这次培训,我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熟练掌握多个部门法,将这些知识融会贯通。同时,还要扎实基本功、学习理解法官思维、将科技与法律办案相结合、并且关注相关司法最新动态。通过参加这次的培训课程,我收获了很多,也认识到了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希望自己可以不负青春,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 郝茹)